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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德州市助企发展政策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。我市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,即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(德政办发〔2017〕15 号)第六条“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 2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,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 3 年”的规定不再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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